拳打脚踢、取笑羞辱、唠叨数落、不理不睬、经济制裁,佛山市妇联昨日公布了《佛山市家庭暴力调研报告》,25%调查对象坦言在自己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
佛山市妇联维权部部长杨彩华透露,在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接访案例中,家庭暴力事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近三年来,我市共接到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270宗,其中家庭暴力案件880宗,占10.6%。
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佛山市妇联组织相关专家、妇女工作者组成了佛山市反家庭暴力调研项目组,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会、专题调研、相关数据分析等方式,深入全市五区的20多个镇(街)展开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从未成年人到离退休老人,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到博士,从无业者到科教文卫工作者都有涉及。
调研结果显示,25%的调查对象坦言在自己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
调研发现,精神暴力已经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在存在暴力的家庭中,身体侵害占13.1%,精神侵害占18.6%。尽管家庭暴力在家庭中如此频繁的发生,给被施暴者身体、精神上造成了不同程度伤害,但调查对象中,3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事”,出现家庭暴力后,39.2%的人选择自己处理,“家丑不外扬”。
参与调研的佛科院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颜农秋认为,家庭暴力不仅给家庭成员带来身体、精神伤害,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同时也给整个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他建议,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妇女维权工程,畅通社会的救助渠道;建立家庭心理服务体系,给受家暴困扰的家庭提供更立体的服务。
佛山市发生的骇人听闻的家庭暴力事件:
1、郭某不顾妻子小月有孕在身,先是用椅子砸她,紧接着一脚踩在她的肚子上,直接导致胎儿流产;
2、温某去学校找不到儿子,不加细问便认为儿子逃学,儿子一回家,他随手抓起一个茶壶就朝儿子头上砸去;
3、媳妇孙某嫌婆婆仇某碍事,经常为一点小事而迁怒婆婆,竟在一次争吵中拿扫把猛击婆婆的头,抄起砖头砸婆婆的脚……
最亲密的人伤你最深。市妇联昨日公布的《佛山市家庭暴力状况调研报告》显示,“冷暴力”、”精神虐待”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在调查中,25%的人坦言自己的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的案例中,9成以上受害者是女性。
不让耳根清净也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就是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殴打?调查中,超过60%的受访者将家庭暴力等同于身体侵害,而对于“取笑对方的缺陷或弱点”、“使您在众人面前难堪”、“整天唠叨,不让耳根清净”等属于精神暴力行为的项目,人们的认可率还不足20%。
调研报告认为,市民对家庭暴力存在着认识上的不全面,约三成的人把家庭暴力当成“私事”。担任此次调研课题组副组长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副教授颜农秋分析认为,传统观念中家庭事务被认为是个人的私事,不希望别人插手,许多人把家庭暴力当作“家丑”掩盖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宣传不够,这也使得公众对家庭冲突及家庭暴力持漠视的态度。
夫妻之间:“冷暴力”开始流行
提起暴力,人们很自然地想起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加、恶语相向。但是,随着现代人文化水平的提高,一些家庭暴力的形式悄然变化。对夫妻间的家庭暴力调查显示,过去家庭“冷暴力”主要出现在知识层次较高的家庭,但现在较为普遍。冷暴力主要体现在夫妻产生矛盾时,不再对对方进行殴打,而是对对方表现得冷淡、疏远或漠不关心。
专家指出,虽然冷暴力不造成身体伤害,但给人造成的精神折磨非同寻常。而遭受家庭暴力后能长期忍受的多是一些软弱的妇女。这部分受暴者观念陈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遭受家庭暴力后总怪自己的命运不好。遭到家庭暴力时,有54.4%的女性选择“为了孩子不愿意家庭破裂”。报告分析到,造成夫妻婚姻生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有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婚姻质量低、夫妻之间相互的调适能力差等。
儿童:被父母取笑伤害最大
儿童正在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调查组对中学生进行的匿名问卷调查显示,约55%的学生曾受到过不同程度的身体、情感伤害或性虐待。儿童受到精神暴力的比例高于躯体暴力。大多数儿童说,当父母发现他们做错事时,会教训与责骂,甚至讲粗口,取笑他们的缺陷或弱点。对于挨打,有36.7%的孩子认为只要不过分就可以,他们认为父母打骂或体罚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孩子们希望家长能给一些时间和空间,让他们想清楚自己的过失。
参与调研的专家分析,不少家长将暴力与爱等同起来,认为“打你是为你好”,“三岁小孩不打,长大要上房掀瓦”。专家指出,对孩子施暴是一种“看不见的灾难”,扭曲孩子的心灵,可能完全毁灭一个孩子的自尊,从而塑造出自卑、冷漠、残忍等畸形人格。
老人:子女长期不予理睬
调查中发现,因家庭暴力而导致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无助,甚至被虐待、殴打、残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遭受精神虐待的老人比例较大,晚辈长期对老人不予理睬的占27.32%;让老人做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情的占15.3%;不尊重老人隐私,损害老人物品的占11.48%;通过语言让老人痛苦、烦恼、愤怒的占11.48%。
而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老人由于种种原因,未采取行动维权。调查显示,排在前3位的原因是:不想举报家人,害怕家人会遭到法律的制裁;基于亲情,觉得子女的暴力行为是自己当初管教不严的结果;在生活上或心理上依赖施虐者,害怕丧失自己仅有的依靠。
颜农秋认为,中华民族一向注重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但现实生活中,有的家庭成员平时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一旦发生家庭矛盾纠纷,往往采取一些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虐待老人。家庭暴力不仅给老人身心造成了伤害,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老有所养”是每一个老人所期盼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位公民应遵循的社会公德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