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有着一定的规律性。卵子受精后的头2周称受精卵,3~8周称胚胎,9周后称胎儿。一般情况下,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历经280天(40周)胎儿分娩。
怀孕满28周至37足周之内(196~258天)分娩者称早产,若怀孕期达到或超过42周者称过期妊娠。
一月末:指卵受精后2周着床在子宫内膜而开始发育。
二月末:胚胎长约3~4cm,初具人形。头特别大,约占整个胎体的一半,能分辨出眼、耳、鼻、口,四肢已具雏形。早期心脏形成。B超检查可以发现有心管搏动。
三月末:胎身长9cm,体重约20克。外生殖器官已发育,可以辨别出性别。四肢已有微弱活动。
四月末:身长约16cm,体重约100~200克。从生殖器官可以确定男女,头皮已长出毛发,胎儿已开始有呼吸运动。X线检查偶见脊柱阴影。部分孕妇能自觉有胎动。
五月末:胎儿身长25 cm,体重280~300克。皮肤暗红,全身有毳毛,开始出现吞咽运动。出生后已有心跳、呼吸和排尿功能。全身可有脂肪,可闻及胎心。
六月末:胎儿身长约30 cm,体重约700克。各脏器均已发育,皮下脂肪开始沉积,但量尚少。皮肤呈皱缩状。
七月末:胎儿身长35 cm,体重约1000克。皮肤粉红,皮下脂肪沉积不多,可有呼吸运动,有胎毛。如出生则能哭啼及吞咽,但容易患新生儿特发性呼吸困难综合征。生活能力虽然较弱,但护理得好,有可能存活。
八月末:胎儿身长40 cm,体重1700克。皮肤深红,面部毳毛已脱落。生活力尚可,注意护理可以存活。俗话说:“七活八不成”是没有科学道理的。
九月末:胎儿身长45 cm,重约2500克。皮下脂肪已较多,毳毛明显减少,面部皱纹消失。指(趾)甲已达指(趾)尖。出生后能哭啼及吸吮。生活力良好,出生后基本可以存活。
十月末:胎儿发育成熟,身长约50 cm,体重3000克以上。皮肤粉红色,皮下脂肪发育良好,指(趾)甲已超过指(趾)尖。男性胎儿睾丸已下降,女性胎儿大小阴唇发育良好。出生后哭声响,吸吮力强,能很好存活。